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農水署正式揭牌成立,水利會改制管理處─農田水利發展邁向新紀元
出版月份:2021 年1 月

▲ 農委會農田水利署於109年10月1日揭牌成立。

        109年對農田水利界來說是特別的一年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於10月1日揭牌成立,農田水利法亦同日施行。自此,全國17個農田水利會正式改制為公務機關,納入農水署成為17個管理處,正式結束水利會逾一甲子的農田水利事業「公法人」地位,邁向臺灣農田水利另一個階段。

        由於農業發展長期存在灌溉用水管理的問題與困境,包括極端氣候所帶來的旱澇風險、灌溉設施的維護以及灌溉水質的保護等,在農田水利署成立後,未來將依循農田水利法及各項子法所賦予的公權力,積極維護用水秩序與落實灌溉水質保護,以提供質優量足的灌溉用水。

        農田水利署也承接了過去農田水利會的服務效能,除原灌區公告為事業區域,以維持在地服務品質不變外,並將持續興設、維護、改善農田水利設施。未來政府的灌溉服務範圍將不侷限於原有31萬公頃的水利會灌區,將逐步擴大到全國68萬公頃生產糧食的農地,視現地水源狀況、種植作物、設施用地取得及農民意願等因素,以因地制宜方式逐步提供灌區外的灌溉服務,造福更多農民。

        農田水利署首任署長蔡昇甫表示,面對氣候變遷水資源不足的挑戰,水資源利用不應從點,而是從面來看,農水署可以更有系統的興修農田水利設施,並用現代管理方式提升用水效率;他也將左右開弓,要提升農業用水效率及改善灌溉水質,從水安、農安到食安,打造永續農業。


▲ 農水署首任署長蔡昇甫(左)從農委會主委陳吉重(右)手中接下印信。

        不僅要有水可用,也要有良好的水質,農作物才能健康生長,國人食安才能確保。以前水利會遇到灌溉水汙染,只能通報環保單位,環保單位再派員稽查,時間一耽擱、汙染難以採證;如今農田水利法賦予農水署各管理處公權力,遇到灌溉水汙染,就可以逕行拍照舉發裁罰,對於確保農民用水權益及維護灌溉水質,都有很大的幫助。

        全臺17個水利會的資產、水利設施及水利條件各不相同,改制公務機關後,所有資產及負債,依據農田水利法規定由國家概括承受。所設置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,將17個管理處資產分別設置分基金,分基金帳目各自獨立;充分保障原水利會員工的權益,資產專款專用於農田水利事業。

        過去每逢風災汛期,都是水利會工作站、水利小組及掌水工等第一線人員24小時待命,確保供灌順暢,許多人擔心水利會改制公務機關服務是否還能到位?農水署表示,公務員工作型態並非全部是朝九晚五,仍有機關屬性的不同,當災害發生時,該輪班還是要輪班,服務不變。

        農田水利署的成立,將藉由農田水利基礎建設結合農糧政策,改善農村農業生產環境,吸引青農返鄉,進而改善農村人口結構,形成正向循環,讓農田水利結合農業政策發揮綜效,開展農田水利事業及全國農業發展新頁。


▲ 主委、署長及各管理處處長等人於農水署前合影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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